日常生活中,人們常到超市購物,對超市內的自助儲物柜一定不會陌生。這種自助儲物柜不僅使用方便,單憑硬幣即可簡單操作,還有安全性強的特點,密碼只有自己掌握。這種無人看管,單憑機械設備操控的保管方式,一旦發(fā)生財物丟失的情況,消費者可否找超市承擔賠償責任呢?
咱們一同看看下面這段案例。
案件編號 WQ19
1號主人公:魯娜,女,36歲,沈陽某社區(qū) 居民
2號主人公:高安,男,42歲,沈陽某大型超市 負責人
簡要案情:魯娜常在下班后帶著孩子去逛逛家附近的某大型超市。魯娜常去的原因除了這里的食品味道好、地點離得近之外,主要還因為進入超市之前寄存包裹方便,不必再委托給人工保管,這樣就可以免除了對保管人員的擔心。前不久的一天,魯娜下了班,從幼兒園接回孩子后,直接來到該超市。她同以往一樣,來到自助儲物柜前,將包裹存放到箱柜內。然后,按照儲物柜上提示的操作步驟將柜門關好,投完幣將密碼憑條保存在衣兜內,領著孩子進入賣場進行購物。當這對母子興高采烈地回到自助儲物柜時,魯娜覺得自己存放包裹的小箱子有些不對勁。她掏出密碼憑條,依照上面的密碼進行解鎖,可是柜門并沒有被打開。魯娜感到情況不妙,她又試驗了幾次,可都不能開門。于是,她馬上找來了商場負責人高安。高安試驗了幾次也是未能將柜門開啟,之后超市營業(yè)員、防損員等人先后試驗,結果都是一樣不能開門。魯娜稱自己多次在此購物并使用該自助儲物柜,不可能存在操作錯誤的情況。無奈,高安命人將柜門強行打開,可眾人當場傻了眼。柜內包裹已被打開,東西散落滿柜,肯定是被盜了。經過清點,魯娜包裹內的錢包不見了,內有3000余元大額現金。幸好魯娜購物前從中取出300元隨身攜帶,否則都無法付款。在超市的建議下,魯娜打了110報警。之后,魯娜多次找到高安要求超市賠償,可幾次都是吃了閉門羹。于是,魯娜來電咨詢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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