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特約通訊員富心振記者江躍中)酒店維修工丁方(化名)利用修理保險箱時記下的密碼,盜竊單位保險箱內的營業(yè)款,并竊得櫥柜內的高檔香煙,日前被南匯區(qū)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9個月,罰金人民幣3.5萬元。
去年1月20日半夜,現(xiàn)年24歲的丁方在南匯區(qū)某酒店值班之際,用修理酒店保險箱時記下的密碼,打開保險箱后從中竊得營業(yè)款現(xiàn)金6萬余元,后又至該酒店酒水間,使用鑰匙打開櫥柜,竊得價值5050元的硬盒中華牌香煙4條、軟盒中華牌香煙6條,隨后逃離該酒店。
去年11月26日,丁方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。案發(fā)后,他向被害單位退賠了全部贓款及被竊香煙的折價款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丁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秘密竊取單位財物,數(shù)額巨大,依法已構成盜竊罪,應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,鑒于其能自愿認罪,且被害單位的損失已經(jīng)挽回,遂從輕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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